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进展简报(第七期)

2013年第5期(总第8期)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ZD171)课题组办公室      2013128

 

 


 

“黄浦江浮猪”事件应急处置调研报告(浓缩版)

“黄浦江浮猪”事件应急处置调研报告

 

“黄浦江浮猪”事件应急处置调研报告

浓缩版

一、应急处置描述及研究目的

20133月上旬,浙江、上海等地黄浦江流域水面出现大量漂浮死猪。“黄浦江浮猪”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进行了一系列应急处置:农业部召开记者会宣布事件区域内无大规模疫情,稳定消费者和居民情绪;派出高级技术专家亲临现场指导死猪处置,迅速协调当地不同行政区共同打捞死猪、疏通江河;进一步公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检查督促各地生猪防疫工作,从源头抑制病死猪丢入江河。地方政府组织打捞死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至322,上海市累计打捞死猪10395头,浙江省嘉兴市清理、打捞死猪5528头;拆除部分固定拦污设施,疏通江河、分流死猪;加强水质监控和猪肉市场监管;有力掌控舆情、舒缓社会恐慌情绪;开展问责与善后建设。查处渎职官员、处罚向江河丢死猪的养猪户。

“黄浦江浮猪”事件是由一般动物死畜引致的公共卫生事件。短期内引发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催化事件社会影响扩散的根本原因及事件演化机理是什么?在这起跨流域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是否有效,我们可从中吸取哪些经验教训?

二、调研设计与资料来源

(一)调研思路

首先调查分析事件演化机理。死猪为何聚集漂浮黄浦江下游入海口、是否导致居民消费性恐慌?然后查证事件扩大的根本原因。最后通过对政府应急措施的评价调查,考察政府应急处置的有效性。

(二)调研实施过程

调研组深入浙江、上海等地,对消费者、养猪户(含企业,下同)、各级政府干部和参与打捞死猪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调查分四个阶段,采取入户访谈、开座谈会和现场察看等形式进行:第一阶段从321324。第二阶段从425428。第三阶段从6164。第四阶段从7679

(三)调查设计及样本统计

消费者调查包括事件知晓度、持续关注度、恐慌度、官媒信任度和政府应急措施满意度;养猪户调查包括生猪防疫、死亡率、病死猪处理方式及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情况;干部和工作人员调查包括对政府应急处置效果的评价。调查共获取649个样本,其中消费者310个、养猪户213个、干部和工作人员126个。

三、结果及其分析

(一)消费者调查结果

公众透明度较高。知晓该事件的人数占比在10天时间窗口接近80%;公众恐慌易感性特征明显。有恐慌感的人数占比在10天时间窗口高达60%;主流媒体控制舆情作用强。事件40天时间窗口上,对主流媒体“不相信”或“不确定”的人群占比只有30%;对政府应急措施基本满意。满意度在40天时间窗口接近70%

(二)养猪户调查结果

当地没有发生大规模动物疫病。91.08%的养猪户其生猪正常死亡淘汰率控制在3%以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未落实。只有16.9%的养猪户获得过补贴,超过30%的养猪户没有对病死猪进行过无害化处理;20131月上旬上海平均气温2.8oC,比近十年平均气温偏低约2oC,江河水体低温导致大量死猪尸体久腐不烂浮上水面。

(三)干部和工作人员调查结果

受访者中64.29%对应急预案满意;54.29%35.71%对本行政区和周边行政区的舆情干预效果满意;46.83%34.13%对打捞处理死猪、改栅疏通江河的府际合作应急措施满意;84.13%对猪肉零售行业应急管制满意;24.6%对政府责任追究满意;11.11%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政策满意;74.6%对建立防范类似事件的长效机制满意。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之一:事件演化机理

异常低温下病死猪尸体久腐不烂浮上水面,受拦污栅阻挡聚集黄浦江入海口,形成事件聚焦点。地方政府打捞各自行政辖区内死猪,但未及时采取流域内协同治理、疏通江河的府际合作应急措施,大量死猪久聚入海口栅栏处,形成媒体放大传播新闻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难落实,助燃事件再度升温,成为公众新的焦虑点。

(二)结论之二:应急处置评价

中央政府应急处置对稳定消费者情绪、协调地方政府紧急疏通河道处置漂浮死猪、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加强源头生猪防疫,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跨行政区应急指挥协调错失“黄金时间”。地方政府组织打捞死猪、疏通江河分流死猪、掌控舆情消除社会恐慌、加强水质肉质监管、落实应急性防疫措施,有效抑制了事态扩散。但行政区行政的弱点显现、缺乏跨行政区协调机制和能力,打捞清除死猪能力有限、措施不透明、降低了公众信任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推诿死猪来源责任,导致舆论混乱;回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执行困难,加重了公众对财政资金流向的疑惑。

(三)若干政策建议

首先,建立地方政府间的动物疫病环境污染应急治理合作机制。以大江大河为地域,建立流域府际合作治理机制,在紧急状况下迅速疏通河道、支流集中打捞、分区集中进行漂浮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止死畜禽聚集形成二次污染。

其次,规范媒体传播活动。加强境外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传播管控,建立最严格的动物疫情传播审批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宣讲作用,建立信息双向沟通机制,形成正确的舆论氛围,加强舆论正面引导。

再次,从源头上治理病死猪对水体、空气等自然环境的污染。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科学、经济、有效”的病死猪处理模式,严厉打击和处罚病死猪无处理抛弃或投入河道的行为。增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可操作性,改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方法和范围,将事后补贴改为事前补助,补助政策惠及散养户和规模化养殖场,增加基层工作经费、行政村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经费的财政投入,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拨付。

最后,从根本上加强生猪防疫,尽最大努力减少病死猪数量。要通过规范化养殖小区建设和实行禁养限养等措施,加强生猪生产规范化管理,加强动物疫情防控。

 

 

 

 

 


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果处,农业部畜牧司,农业部兽医局,教育部社科司,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领导和专家。

 

“黄浦江浮猪”事件应急处置调研报告

 

摘要本文对“黄浦江浮猪”事件演化机理做了回顾性研究,分析了政府应急处置的有效性。研究表明:死猪聚集黄浦江入海口形成事件聚焦点。涉事地方政府相互推诿、未及时采取流域内协同治理,形成事件放大传播的新闻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难落实,助燃事件再度升温,成为公众新的焦虑点。中央政府应急措施效果显著,地方政府应急处置基本有效地抑制了事态扩散,但行政区行政的弱点显现、缺乏跨行政区行政协调机制和能力。

关键词:“黄浦江浮猪”;突发事件;演化机理;应急处置;效果分析

 

20133月上旬,国内外部分媒体报道我国浙江、上海等地黄浦江流域水面出现大量漂浮死猪,迅速成为社会广泛议论和舆论关注的焦点。[1] [2] [3]农业部领导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正式回应“黄浦江浮猪”事件,农业部首席兽医师于康震314带领农业部督导组赴浙江、上海,督促指导地方政府科学开展黄浦江及上游水域漂浮死猪的处置工作。[4] [5]为客观评估政府应急处置措施的有效性、总结事件应急处置成功经验并吸取相关教训,课题组历时半年四次深入实地,对该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调查,并对这起由一般动物死畜引致的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演化机理进行了分析。

一、应急处置描述及研究目的

2013311322短短十天内,中央和浙江、上海两地各级政府进行了一系列应急处置,基本控制了事件危机扩散。在中央政府层面,农业部高度重视并采取三项紧急措施:第一,召开记者会说明事件真相,宣布事件区域内无大规模疫情,动物防疫总体形势平稳,稳定了消费者社会情绪;第二,派出高级技术专家亲临现场指导漂浮死猪处置,迅速协调当地不同行政区共同打捞死猪、疏通江河,应急措施迅速有效;第三,进一步公布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检查、督促各地生猪防疫工作,从源头上抑制病死猪丢入江河。

各级地方政府紧急采取五项措施:第一,组织打捞死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政府每日公布打捞死猪数量,至322,上海市累计打捞死猪10395头,浙江省嘉兴市清理、打捞死猪5528头,所有打捞的病死猪都进行了深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6]备受关注的嘉兴市政府323在《嘉兴日报》头版发布公告称:嘉兴市集中清理、打捞市域范围内包括来自周边地区和本地死猪的工作结束。对清理、打捞中收集的死猪都作了无害化处理。[7]第二,迅速疏通江河、分流死猪。各地政府切实担当责任,除了在原设的江河拦污栅内加强死猪打捞外,还对拦污栅进行改造,拆除了部分固定拦污设施,疏通了河道,科学利用江河与海洋的自净能力。第三,加强水质监控和猪肉市场监管。各地政府在加强水质检测、强化消毒工艺的同时,加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的监管力度,对当地超市、农贸市场、猪肉零售店铺开展专项检查,杜绝来源不明生猪产品上市销售;第四,有力掌控舆情、舒缓社会恐慌情绪。在短时期内,各地方政府高频率召开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布本行政区无疫情、完成死猪打捞工作、水质与肉食品质量安全等;第五,开展问责与善后建设。上海市宣布,经协查追溯,上海市提供17个涉及嘉兴的死猪耳标,其中16个已查处到位。嘉兴市对查证核实的渎职官员及向江河丢死猪的养猪户进行了严厉处罚,嘉兴市政府还紧急部署,开展动物疫情“地毯式”大排查,畜禽防疫“一户不落”。强力推进无害化处理,计划投资数亿元启动无害化工业处置项目。各地除了增设人员、加大督查力度外,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奖励制度,对乱弃死亡畜禽行为实施“零容忍”。[8] [9]

“黄浦江浮猪”事件是由一般动物死畜引致的公共卫生事件。短期内引发国内外媒体高度关注,催化事件社会影响扩散的根本原因及事件演化机理是什么?在这起跨流域公共卫生事件中,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是否有效?联系到当时湘江流域株洲段江面也漂浮有逾百头死猪,我们可从“黄浦江浮猪”事件应急处置中吸取哪些教训?

 

二、相关文献研究借鉴

国内外公共危机政府应急处置研究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非常规应急处置中的行政权威。应急响应必须在信息欠缺、资源有限和时间紧迫的条件下做出紧急处置,有效控制事态并迅速恢复常态。[10]建立非常规应急处置权威机制,符合公共危机事件应急处置基本原则与程序的要求,[11][12]在局势严重和非常紧迫的情况下, 现场应急指挥可以临机决断,事后补办授权程序。[13]二是应急处置化解公众恐慌的效果。危机事件中公众具有恐慌易感性特征,迅速消除公众恐慌是保持和提升政府公信力、恢复社会和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保障。[14]由疫病引致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最佳的应急处置时间在7天左右,社会情绪反复危险期在事件基本控制后40天左右,这两个时间窗口是事件应急处置的“黄金时间”。[15] [16] David A. HennessyJames S. Shortle发现,政府对动物传染疫病的紧急管制,是导致公众持续关注动物食品安全的重要原因,不良管制会严重降低政府公信力。[17][18]三是应急处置中的新闻与信息管理。现代社会信息传播手段高度发达,公众获取危机事件信息的渠道多成本低,一定程度上对应急处置提出了挑战。一些媒体对新闻自由的理解变成了自由的新闻,而自由的、没有管理的新闻必然带来认识混乱,很难客观公正报道危机事件。[19]Brain ToftSimon Reynolds研究公共危机媒体扩散作用后认为,“不幸的是,这种信息扩散的方式更多的是关心新闻的卖点与如何使观众欢迎,而不是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不带偏见的披露”。[20]四是应急处置协同治理机制。建立同一行政区域内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及功能耦合机制,已经得到普遍认同。[21][22]应急处置最困难的是建立跨区域合作机制。当多种行政体系共同参与跨区域同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时,需要统一指挥相互协调,加快危机处置自动响应速度。但我国现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对不同行政体系与地方政府之间协调主体责任人只做了原则性规定,具体实施时应急协调机构的指挥管理缺乏统一性。[23]五是应急处置中的行政问责。中国政府问责制的出台直接来源于突发事件的推动,问责制是透视中国公共危机治理的特异性指标, 比其他制度指标有着更好的代表性。[24]在公共危机应急处置中,某些官员事先预防缺位、事中应对不力, 事后缺乏问责,致使同样性质的公共危机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25]有学者甚至指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取决于官员素质。[26]六是应急处置财政补贴政策。针对近年频繁发生的动物疫情公共危机应急处置补助政策研究表明,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实际操作困难是导致应急处置失效的关键原因。[27] Bennett,R.M.对英国30种牲畜疾病防疫成本进行分析后认为,政府应对牲畜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置必须考虑农场主的经济补偿。[28]Bicknell等的研究指出,在动物疫病公共危机应急处置中,合理的私人激励是推动应急公共政策执行的重要保障。[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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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研设计与资料来源

(一)调研思路

事件发生后国内外媒体纷纷质疑:上海黄浦江上游松江段河道内漂浮大量死猪,是否意味着生猪死亡率异常或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大量死猪漂浮为何没有及时、主动地向公众披露?大批病死猪是如何处置的,又有多少流向了人们的餐桌?一连串的疑问号经媒体传播后,在消费者中产生恐慌易感性效应,不少消费者持续关注饮水、猪肉质量安全并产生恐慌感。特别是国外个别知名媒体别有用心地刊登“谜语”报道“黄浦江浮猪”事件,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公众对官方媒体的信任度,政府应急处置化解消费者恐慌的社会效果受到冲击。

农业部领导针对当地死猪数量是否异常的敏感问题,正面回应媒体称:“在生猪养殖过程中,有些死亡是正常的,只是说要把比例控制在最小。”陈晓华副部长同时强调,“要加强对养殖户的健康养殖和环保意识的教育,要有一套无害化处理奖补的措施,要强化动物的防疫工作,尽量做到少死猪。”事实上,根据我国生猪生产的实际情况,生猪死亡率控制在3%之内属于正常范围。但从源头来看,养猪户是否采取强制免疫措施、是否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地方政府是否落实了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政策、养猪户环保意识教育和监督等,都是可能导致病死猪数量增大的重要原因。

事件发生后,涉事地方政府成立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加强舆情干预、水体污染净化、猪肉零售行业市场监管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开展责任追究、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落实动物疫情防控和强制免疫措施、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区规范化建设、建立防控类似事件的长效机制。一系列应急处置的实施效果,不仅表现为减缓消费者恐慌情绪、规范养殖户生产和防疫行为,而且促进了各级干部学习应急知识、反思应急处置。我们通过各级干部对应急措施效果的满意度调查,有利于深刻剖析危机演变机理、精确评价应急处置效果。

按照以上的事件“三维”发展脉络,我们的调研思路是:首先调查分析事件演化机理。死猪为何聚集漂浮黄浦江下游入海口、是否导致居民消费性恐慌?然后查证事件扩大的根本原因。最后通过对政府应急措施的评价调查,考察政府应急处置的有效性。

(二)调研实施过程

调研组深入浙江、上海等地,对消费者、养猪户(含企业,下同)、各级政府干部和参与打捞死猪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调查分四个阶段,采取入户访谈、开座谈会和现场察看等形式进行:第一阶段从321324。第二阶段从425428。第三阶段从6164。第四阶段从7679 [30]

第一阶段重点调查消费者对事件的恐慌程度。我们深入媒体聚焦的嘉兴市新丰镇,并走访了浙江、上海当地的不同社会群体,包括超市、粽子店、菜场肉铺、小食品店、报刊亭、鞋店、药店等的顾客和老板,居民小区住户、路人、保安等。

第二阶段重点调查当地死猪数量偏高及大量漂浮江面的原因。我们在嘉兴平湖市广陈塘至上海市松江区横潦泾、黄浦江入江口沿途的多个乡镇,对养猪户、干部和死猪打捞工作人员进行深度访谈,详细了解死猪处置方式,实地察看江面拦污栅拦截死猪的效果。

第三阶段重点调查当地政府的善后处置效果。我们重点走访了嘉善县的西塘镇、陶庄镇和魏塘街道等地,深入养猪户并与当地乡村干部、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多次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对渎职干部和乱丢死猪行为的处罚情况。

第四阶段重点调查当地政府在动物疫情防控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我们再次深入上海市松江区、浙江嘉兴市、温州市等地,通过典型访谈、问卷调查、座谈等多种形式对政府相关部门、部分生猪、家禽养殖企业与农户进行调查。

(三)调查设计及样本统计

消费者调查分四次进行统计,调查内容包括事件知晓度、持续关注度、恐慌度、官媒信任度和政府应急措施满意度;养猪户调查包括生猪防疫、死亡率、病死猪处理方式及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情况;干部和工作人员调查包括对政府应急处置效果的评价。调查共获取649个样本,其中消费者310个、养猪户213个、干部和工作人员126个。调查具体项目及统计结果详见表1、表2和表3

 

 

四、结果及其分析

(一)消费者调查结果

1从事件的公众透明度、持续关注与恐慌度、官媒信任度、公众满意度等四个尺度,反映了消费者对“黄浦江浮猪”事件应急处置的社会反响及其效果。

1.公众透明度

2013311,农业部领导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黄浦江浮猪”事件基本得到控制。我们分别于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后的10天、40天、80天、110天左右,前后四次深入事件发生区进行调查。从表1数据可见,公众知晓该事件的人数占比在10天时间窗口接近80%,到40天时间窗口接近95%并一直稳定在这一水平。平均而言,整个事件的公众知晓度达到89.03%,公众透明度较高。

2.持续关注与恐慌度

随着时间推移,事件社会影响逐渐消弭。前40天消弭速度较慢,仍有76.83%的公众持续关注事件的社会影响。80天时间窗口公众持续关注度降至40%左右、110天降至30%以下。公众中有恐慌感的人数占比在事件控制后10天时间窗口仍高达60%40天还有35.37%,即使在事件控制后110天时间窗口,仍有多于10%的公众有恐慌感,公众表现出明显的恐慌易感性特征。

3.官媒信任度

主流媒体发挥了较快较好的作用。事件控制后10天时间窗口上,相信官方媒体的公众只有三分之一强,四成以上的公众对官方媒体持“不相信”或“不确定”态度。持“不确定”态度的人群占比偏高,往往成为谣言传播的首选对象,这是十分危险的。但在40天时间窗口,持“不相信”或“不确定”态度的人群占比低于30%80天时间窗口降至20%左右,说明加强舆情控制发挥了根本性作用。值得警惕的是,公众选择“不愿回答”的人群占比在80天时间窗口前一直高于10%,即使在110天时间窗口上仍有7.32%,这与境外少数媒体失实报道、境内一些新兴媒体传播失控从而干扰公众判断密切相关。

4.公众满意度

公众对政府应急处置的满意度持续增高。事件控制后40天时间窗口达70%,此后逐渐稳定在80%左右,说明公众对政府应急处置基本满意。但在农业部宣布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后10天时间窗口上,公众对应急处置的满意度仍低于50%,公众对基层政府的应急处置措施满意度较低。调查中发现,直到农业部专家亲临现场指导黄浦江及上游水域紧急疏通河道、处置漂浮死猪后,公众满意度才迅速提升,反映出我国区域性应急协调机制的响应敏感性不太理想。

(二)养猪户调查结果

引发“黄浦江浮猪”事件的源头是病死生猪。表2反映了我们就当地生猪死亡率是否偏高以及生猪防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等对养猪户的调查结果。

1.生猪防疫及死亡率控制

养猪户调查样本中采取了强制免疫措施的占95.77%,正常生猪死亡淘汰率在3%以内的占91.08%,说明当地没有大规模动物疫病流行。实地调查中发现,当地生猪死亡数量比往年略有偏高,一方面由于养猪数量多且养殖方式普遍存在“散、小、密、差”现象,正常生猪死亡淘汰数量比往年相对要多。另一方面去冬今春当地雨雪寒潮天气多,圆环病毒感染和腹泻等常见病引起死亡率较往年偏高。事件中江面漂浮的死猪数量,远低于实际可能的正常生猪死亡淘汰数量。

2.病死猪处理方式及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在事件中备受公众关注。只有16.9%的养猪户获得过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有超过30%的养猪户没有对病死猪进行过无害化处理。调查中我们能够查看得到的化尸窖处理病死猪方式极少,只有不到20%的比例,声称做了深埋或焚烧处理的养猪户比例分别为32.86%16.9%。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不到位、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去向不明,成为事件再度升温的“助燃剂”。

此外,当地气温异常也是病死猪漂浮黄浦江面的重要原因。当地气象部门资料显示,20131月上旬上海平均气温仅为2.8oC,比近十年(20012012年)平均气温偏低约2oC,较大地削减了江河水体的自净能力,江河水体低温导致大量死猪尸体久腐不烂后浮上水面。

(三)干部和工作人员调查结果

1.成立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3显示,64.29%的调查对象持满意态度,三分之一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认为应急预案启动迟缓。一方面,当时正值全国“两会”,地方政府有“捂住”事态扩散的倾向;另一方面,黄浦江入海口附近养猪业规模大,地方政府担心启动应急预案会导致养猪产业损失。例如,仅黄浦江上游的嘉兴市,每年生猪出栏数就高达450万头以上。

2.舆情干预

受访者对本行政区的舆情干预效果和周边行政区的舆情干预效果评价明显不同,满意度分别为54.29%35.71%,普遍认为政府缺乏严格的传媒规范,媒体对事件影响快速放大扩散起了重要作用。不少受访者认为,当地政府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说明死猪大量漂浮与大规模疫病流行无关,未能从根本上消除造成危机的社会风险,利用新闻发布会推诿死猪来源地责任,一定程度上制造了舆论混乱。

3.水体污染净化

受访者对政府组织打捞并处理死猪、改进拦污栅并疏通江河水系两项应急处置措施的满意度分别为46.83%34.13%。受访者普遍认为,地方政府行政区行政的刚性治理模式,不利于从根本上控制突发性事件危机扩散。虽然各地政府集中组织打捞处理漂浮死猪(例如,嘉善县组织专门队伍,半个月内共出动1928船次、18525人次,巡查河道2241条,水域7370公顷,打捞死猪566头),但囿于局部利益,对极具外部性的漂浮死猪采取权宜措施,缺乏流域府际合作应急治理机制。当大量病死猪漂浮江面时,江面拦截生活垃圾的栅栏(网)却起到了阻挡死猪顺江漂流入海的作用,既造成大量死猪污染聚集,又削减了海洋自净能力,加重了黄浦江水体污染。

4.猪肉零售行业管制

受访者对政府加强猪肉零售行业管制的满意度高达84.13%。一方面,我国在应对突发性动物疫情公共危机事件中,积累了较丰富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管控经验,有较完备的市场管制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也与当地政府于2012年底严厉打击病死猪非法收购贩运活动,堵住了病死猪流入市场的渠道有密切相关。

5.责任追究

24.6%的受访者对政府开展责任追究的力度满意。调查中发现,嘉善县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根据黄浦江漂浮死猪的耳标,追溯了20多户养猪户向河道抛弃死猪的责任并处以重罚。当地检察院还以渎职行为调查和处罚了数名事件中监管不力的政府工作人员。但不少受访者认为,政府应更加严格地追究责任。

6.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受访者对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政策的满意度仅为11.11%。调查发现,两方面原因导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政策难以落实:一方面,病死猪数量多,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缺口大。国办发明电〔201126号规定,国家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助为每头80元,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东部地区补助的资金比例只有40%。另一方面,补助标准低程序繁,实际操作十分困难。不同规模养猪户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每头平均成本达100-120元,每头80元补助“入不敷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核发补助经费,须经过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登记、现场抄录、摄影或照相、拍摄资料编号等复杂程序。由于经费紧、人手少,无法及时接报和赶赴现场勘查。

7.防范类似事件的长效机制建设

受访者对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加强动物疫情防控、加强生猪养殖区规范化建设的满意度分别为74.6%53.97%。调查发现,嘉兴市将河道两旁、旅游景点及居民居住区划定为生猪禁养区,并分步拆除禁养区内猪舍。嘉善县将在三年内拆除55万平方米猪舍,预算投入1.2亿元补贴拆除猪舍和支持养猪户转产。瑞安市建立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病死猪向江河丢弃举报和处罚“零容忍”制度。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之一:事件演化机理

“多、散、小、密、差”的落后养殖方式,导致生猪常见病死亡率偏高。异常低温下病死猪尸体久腐不烂浮上水面,受拦污栅阻挡聚集黄浦江入海口,形成事件聚焦点。地方政府对外部性大的漂浮死猪,虽然在各自行政区内组织打捞,但未及时采取流域内协同治理、疏通江河的府际合作应急措施。由于打捞与处理死猪能力受限,地方政府相互推诿、指责,下游行政区责怪上游养猪户乱丢死猪,上游行政区责, 怪下游行政区在入海口设置栅栏导致死猪大量聚集制造了“事件”,形成媒体放大传播的新闻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难落实,助燃事件再度升温,成为公众新的焦虑点。财政补贴的钱用到哪里去了,改变了公众对事件的关注方向,引发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危机。

(二)结论之二:应急处置评价

中央政府应急处置对稳定消费者情绪、协调地方政府紧急疏通河道处置漂浮死猪、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加强源头生猪防疫,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跨行政区应急指挥协调错失“黄金时间”。地方政府组织打捞死猪、疏通江河分流死猪、掌控舆情消除社会恐慌、加强水质肉质监管、落实应急性防疫措施,有效抑制了事态扩散。但行政区行政的弱点显现、缺乏跨行政区协调机制和能力,打捞清除死猪能力有限、措施不透明、降低了公众信任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推诿死猪来源责任,导致舆论混乱;回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执行困难,加重了公众对财政资金流向的疑惑。

(三)若干政策建议

首先,建立地方政府间的动物疫病环境污染应急治理合作机制。以大江大河为地域,建立流域府际合作治理机制,在紧急状况下迅速疏通河道、支流集中打捞、分区集中进行漂浮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止死畜禽聚集形成二次污染。

其次,规范媒体传播活动。加强境外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传播管控,建立最严格的动物疫情传播审批制度,充分发挥专家的宣讲作用,建立信息双向沟通机制,形成正确的舆论氛围,加强舆论正面引导。

再次,从源头上治理病死猪对水体、空气等自然环境的污染。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科学、经济、有效”的病死猪处理模式,严厉打击和处罚病死猪无处理抛弃或投入河道的行为。增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可操作性,改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的方法和范围,将事后补贴改为事前补助,补助政策惠及散养户和规模化养殖场,增加基层工作经费、行政村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经费的财政投入,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拨付(另附专项政策建议)。

最后,从根本上加强生猪防疫,尽最大努力减少病死猪数量。要通过规范化养殖小区建设和实行禁养限养等措施,加强生猪生产规范化管理,加强动物疫情防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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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办公室.课题组第四次赴浙江开展调研,http://www2.hunau.edu.cn/rwxy/zdxm/newsshow.asp?id=28&subid=130&newsid=55

 

(完稿于201310月)

附:部分调查现场照片

王薇(中)、车卉(右二)等课题组成员前往嘉兴市新丰镇和上海黄浦江松江段农村入户调查

 

              李燕凌教授(左)带领课题组在嘉兴平湖市广陈塘至上海市松江区横潦泾河道察看拦污栅

                              

             贺林波副教授(中)、吴松江副教授(右二)带领课题组前往浙江嘉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调研

李燕凌教授(前)带领课题组在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黄浦江入海口察看改造后的拦污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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